一、区分
1、组成
(1)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2)“款”是“条”的组成部分。“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2、适用
(1)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2)“款”的适用: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
二、对于书写
关于条、引用款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如《立法法》第十条、《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不能写成《立法法》第10条、《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2款。
三、法律条款项目区分意义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是由编、章、节、条、款、项、目构成的法律条款项目区分。意义是在执法活动中正确使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扩展资料:
法律中的条款项目:
法律是由编、章、节、条、款、项、目构成。
一部法律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由编、章、节、条、款、项、目组成。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使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使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参考资料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一部法律一般由编、章、节、条、款、项、目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扩展资料
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条。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10条。至少在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施行以后不能使用。
“款”的适用。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关于引用款时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不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2款。
参考资料: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款”是“条”的组成部分。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
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立法法》第十条。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写成《立法法》第10条。至少在2000年《立法法》施行以后不能使用。
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关于引用款时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如《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不写作《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2款。
拓展资料
一、“条”
1.条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如食品安全法有104个法条组成。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
2.条的书写
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食品安全法》第七条。
执法活动中,对一个涉法问题作出决定时,可能要适用多个法条。
二、“款”
1.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2.款的表现形式。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3.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
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4.款的适用
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如《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如:《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在引用时,就应该写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而不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只有(一)(二)等十一项,就不要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而直接写“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参考链接 百度百科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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