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去世后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

我和老公结婚后,因为住在娘家,户口没有迁到一起,都各自在以前的户籍上,老公户口和他的姥姥、姥爷在一起,户口上只有他们三个人,姥爷是户主,今年二老都相继去世,老公自然的成为户主。
想问一下,是不是只有户主才有房屋的买卖权?需要过户产权证吗?姥爷的子女也就是老公父母,现在是否有房屋的买卖权?感谢回答!
补充:如果不变更产权证上的产权人,还用去世的姥爷做产权人可以吗?

1、只有产权人才有房屋的买卖权,和户主没有任何关系。
2、如果这个房子是公有住房,那么你老公作为户籍内的同住人是享有使用权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变更房屋使用权名,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你老公的了;如果不是公有住房,那么产权人过世了,由产权人的子女继承。即你老公的父亲及父亲的兄弟姐妹,你老公是没有继承权的,他和母亲继承的是他父亲的份额。
3、老公父母是没有房屋的买卖权的,作为公有产必须所有共有人(即父亲和父亲的兄弟姐妹)同意,才能变更或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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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房主去世后有合法遗嘱遵照遗嘱指定,无遗嘱有房主的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根据继承法和房地产法等规定都需要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2个回答  2010-03-09
户主跟房屋的所有权没关系。

你老公他姥姥、姥爷的房子要由姥爷的子女,也就是你公婆继承,你和你老公没继承权,没有权利过户,更没权利买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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