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欧盟制宪危机为例评述欧洲一体化的进程

急用,考试题,在线等。

欧盟制宪危机与欧洲一体化进程

伍贻康

欧盟制宪是欧洲政治一体化的必由之路,是欧盟东扩催生的重要成果。经过三年多时间自上而下酝酿、磋商和广泛讨论,认真制订了的《欧洲宪法条约》文本,基本上反映了欧洲政治精英的主流理念,是欧盟27个成员国和候选国利益需求妥协调和的结晶,可以成为现阶段实施欧洲区域共同治理兼具宪法性和国际条约双重特征的一份史无先例的法律文件。如果《欧盟宪法条约》批准生效,它对带超国家性的欧盟体制机制运作至少可管用十年,这无疑是欧盟区域共治模式体制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2005年5月—6月间法国和荷兰公民投票相继否决了《欧洲宪法条约》,导致了欧盟制宪危机,使《欧洲宪法条约》批准程序被迫延缓。这场称之谓“欧盟政治地震”,引发了欧盟内外极大的震惊,有认为《欧洲宪法条约》已宣告死亡的,有判定欧盟将陷于瘫痪的,更有扬言将殃及欧元的垮台,甚至有予言欧洲一体化将会沉沦倒退到自由贸易区模式,危言耸听不一而足,迷茫疑虑情绪弥蔓。究竟怎样认识判定这场欧盟制宪危机?它对欧洲一体化进程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欧盟一体化今后走向如何?本文简要评论以就教学术界同仁。

一、
从欧洲一体化发展规律来考察,这场危机是欧盟一体化的一次严重挫折,它还没有影响目前欧盟运作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导致一体化的中止和逆转。危机反映了欧盟一体化潜在矛盾严重碰撞的一次集中爆发,充分暴露了精英欧洲和公民欧洲的严重鸿沟,最直接打击了欧洲政治精英们规划的欧盟扩大的蓝图和乐观进程。半个多世纪欧洲一体化一直是在精英欧洲主导下,它已感受到“民主赤字”的压力,已提出要建设公民欧洲的任务;然而,这次制宪如此缺乏足够的民意基础,暴露出精英欧洲和公民欧洲存在令人震惊的差距,使政治精英们清醒地认识到历来自以为是充当大众利益的代言人,能代理民意,危机揭示了“代言危机”,拉大了潜在的鸿沟,使他们意识到认真总结深刻反思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应下大力气注重协调和有效处理好扩大和深化这个一体化根本性的传统矛盾。因此,从欧盟一体化可持续更健康发展思考,危机并不一定是坏事,深刻反思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新欧洲,为把精英欧洲和公民欧洲有机紧密结合提供一个契机,进一步加强整顿、调整和全面协调,使欧盟一体化走得更平稳更扎实更健康,这将更有利于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均衡协调的更符合时代特征的真正的新欧洲。
对欧盟制宪危机决不能误判为对欧洲一体化的普遍怀疑和否定,对危机不应持过于悲观和消极的态度,这是基于当前全球化加速发展,区域一体化趋势遍及全球各洲各区域,国际竞争态势日趋激烈,国际力量格局正在加速分化重组这样的世界经济政治形势。试想,欧洲各国只有联合才能自保自强,没有一个欧盟成员国和候选国可以从欧盟瘫痪和垮台中得益,否定欧盟一体化也就丧失欧洲在当今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包括英国在内的所有欧盟国家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当然,欧洲一体化进程从来也不是笔直的坦途,欧共体创建人让•èŽ«å†…曾予言:“欧洲将在危机中建设起来”。笔者20多年前就专门研究论证过欧共体种种危机,认为“矛盾激化,挫折频仍,往往酿成危机,使一体化的根基、基本成果或共同体的正常运转受到威胁……历史已经证明,共同体能够一次次度过危难时期,解脱危机,沿着一体化道路继续前进……看来欧共体注定要经受矛盾和危机的困扰,并在矛盾、挫折和危机中向前发展,过去是这样,今后还将是这样。”①历史是面镜子,予计这场制宪危机同往常一样,会出现峰回路转,在成员国通力协调下定能找到妥协共赢的解脱出路,使欧盟在浴火中重生。

二、
这场制宪危机既存在深层次根源,又涉及欧盟性质、方向、目标、疆界、模式和前途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以及错综复杂层叠交叉的种种矛盾分歧,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刻反省,必将引发一场范围广泛、内容庞杂、形式激烈而多样的大讨论、大辩论。各种理念和主张的权衡,各种利益得失的均衡,使新老成员国之间、大小成员国之间、不同群
体和地区之间矛盾很难轻易协调,危机解脱决非短期之事,欧盟将会

———————————
① 《世界历史》1986年第7期。
进入一个政治探索和利益调整的徘徊期。
危机的根子产生于社会经济问题,危机解脱的关键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形势。就事论事来说,制宪危机导火线源于法、荷两国相当一部分公民对现状不满,对有关失业、移民等社会经济和福利保障等前景忧虑不安;从基础背景来说,包括法荷在内欧盟不少国家多年来经济形势低迷不振,财政经济状况陷于困境,从政府到普通百姓都变得斤斤计较浅近的利害得失,从而导致矛盾纠纷迭起。一般而言,一体化总是要支付代价的,宽容大方比较容易取得妥协共赢,欧洲一体化的历史已经表明,凡经济形势蒸蒸日上时期,财力充足民富心齐,推进一体化的步伐就顺利,发展就快;凡经济形势停滞恶化时期,矛盾纠缠不清,一体化的步伐就受阻,进展就徘徊滞缓,这似乎是规律了。当前时机不利一体化实施激进冒进行动,制宪危机还连带拉出财政预算危机决非偶然,能否解脱危机除了有赖于政治精英们的智慧、能耐和魄力,至关重要的还取决于欧盟国家经济形势能否走出低迷乏力的困境和一些国家财政状况的改善。推动一体化进程需要强有力经济的拉动,在危机时期必然更是如此。
欧洲一体化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追求均衡,讲究平衡,注重协调。这次制宪危机引发政治精英们的深思反省,无法回避欧盟扩大是否走得过快、过急、过远的问题。因此,要解脱危机势必会影响欧盟扩大的规划和实施进程,在进一步扩大的疆界和速度方面难免受到制约和影响。一个真正新欧洲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宏伟事业,在关键时刻提醒要注意方方面面的均衡和平衡,要求更加深入细致地做好上下左右各种协调和调整的工作,从长远和根本的观点来看,停顿一下认真做好调整和协调未必是一件令人沮丧的坏事情。惊醒了一场“大欧洲梦”,使大欧洲变得更现实点,使新欧洲的体制机制运作更协调有效点,退一步是为了进二步,至少是为了更好进步。
这场危机还会对法国政治重组,对欧洲地缘政治变革,以至欧俄关系、欧美关系产生重大影响,有可能促进新的政治洗牌,这里就不详细论述了。

三、
欧盟制宪危机事关根本,危机爆发导致欧盟何去何从议论纷纷,这不仅合情合理,可能也是必要的。欧洲一体化已历经半个多世纪,这在历史长河中仅是一瞬间,欧洲一体化还有很漫长而曲折的路程要走。事实上严格来说,关于欧盟的目标、性质、疆界、模式这一系列带根本性的基本问题都从来未有过明确定论,很多方面从一开始迄今为止争议分歧一直很大也很明显,欧洲精英们可能被迫使之含混其辞,故意制造模糊不确定性,也许这反而利于搁置争议便于妥协。因此,一遇机会欧盟在上述基本问题上何去何从就热闹争议起来,这毫不奇怪。可以预计。随着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和欧盟的扩大,这些争议分歧一直还会继续下去,这次制宪法危机引致的争论和分歧也一样,很可能更增添了不确定性,这一态势既难以解决也不便解决,可能正是存在这些争议和分歧,欧洲一体化才得以不断发展壮大,才得以一步一步地向前迈进。在这里基于种种条件限制,笔者难以在这些问题上进一步展开细谈深论,仅就制宪危机近期引发的一些迹象和突出问题谈一些个人粗浅的认识判断。
危机加剧了欧盟内部争夺主导权的斗争。危机最沉重打击了希拉克的权势地位,法德轴心近几年本已趋于松动,又逢法德正面临政权更替之际,希拉克和施罗德更难有大作为,在这情势下英国承担轮值主席国,可以想象这将给布莱尔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无所谓英国抢班夺权,但至少英国在这半年甚至更长时间会力争发挥积极主导作用,拉拢志同道合者,试图影响欧盟一体化的方向走势。在核心欧洲处于分化重组的转折过程中,原有法德轴心难以适应新欧洲态势,力量组合会有变化,如何寻求组成核心欧洲的最佳成员搭配可能是有新戏可唱的。
危机深刻暴露了欧盟内部种种不平衡性,随着成员国增多协调一致必然日益困难,欧盟运作机制改革很可能从法理上为多速欧洲提供便利,一个大欧洲可能不可避免地需要构架在多速欧洲基础上,这将是新欧洲的生存发展之道。
危机并没有否定欧盟,封堵一体化,无法阻断欧洲一体化进程,欧盟一体化是不可逆转的。但这场制宪危机的真正解决还需渡过相当艰难的岁月,如能把危机看作契机,成为驱动变革的动力,那末近几年无疑是欧盟一体化进程发展的非常关键时期。处理得好,欧盟前景广阔,内部凝聚力和外部幅射力还会加强;处理不好,欧盟很可能深陷低谷徘徊好几个年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22
  欧盟自2004年接纳10个新成员国后,即问题不断。2005年《欧洲宪法条约》在荷兰和法国先后遭到选民否决,欧盟便陷入制宪危机。2007年取代《欧洲宪法条约》的《里斯本条约》问世,新条约本该在今年生效,去年六月又遭到爱尔兰否决,制宪进程陷入停滞。

  不少专家和学者将区域一体化分为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统一大市场、经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五个层次。欧洲一体化从一开始就跨越了自由贸易区阶段,于1968年7月1日实现了关税同盟,于1993年基本建成欧洲统一大市场,于1999年1月1日欧元顺利启动,首先在11个成员国实现了货币联盟,目前正在建设和完善经济货币联盟的阶段,并在为实现政治联盟积极创造条件。
  关税同盟
  欧盟是以关税同盟为起点,着手建立共同市场,并向经济与货币联盟这种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发展的。因此,关税同盟是欧洲联盟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欧盟于1968年7月1日完成了罗马条约赋予的取消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限制和关税以及统一各国对外关税税率的任务,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半建成了关税同盟。但是,欧盟成员国之间虽然取消了所有关税并建立了统一的共同海关税则,但在较长时间内成员国之间的海关手续和许多无形的壁垒仍阻碍着商品的自由流通。1994年1月1日欧盟颁布了新的海关法,简化了海关程序和手续,统一了海关规则。
  统一大市场
  1985年6月米兰首脑会议期间,欧委会正式提出了关于建设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其中列举了300项具体措施(最后定为282项),提出要在欧共体内部建立“无国界”的统一大市场,真正实行人员、商品、资本、服务的自由流通。
  1985年12月,统一大市场白皮书得到理事会批准。
  为推进“白皮书”的实施,1986年2月17日和28日分别在卢森堡和海牙举行的首脑会议签署了《单一欧洲文件》,提出了实施白皮书282项措施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并提出最迟在1993年初正式建立统一大市场。另外,文件还对《罗马条约》进行了第一次重要修改,以“有效多数”取代“一致同意”作为统一大市场有关事务的决策程序,有效地便利了理事会和委员会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努力。1993年1月1日,欧洲统一大市场宣布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运作。经过不断完善,现已取得如下成果:
  1. 通过一系列有关公共采购和建筑市场的法规,加强了透明度和市场监督,开放了公共市场(尚不包括运输、能源与电讯);
  2.协调了各成员国在直接税、增值税与消费税等方面的法规,减少了各成员国在税收上的差别;
  3.使资本市场与金融服务自由化;
  4.在标准化方面,一方面通过欧盟统一的技术法规,另一方面各成员国相互承认技术标准与认证,排除了技术标准方面的贸易障碍;
  5、通过相互承认学历和技术证书,使自然人能够自由去其他成员国从业。在申根协定成员国之间通过取消边境检查,使人员可以自由流动;
  6、通过协调成员国的公司法和有关知识产权(商标与专利)的立法,为企业创造了一个便利工业合作的良好基础;
  为了进一步消除人员自由流动方面的障碍,1985年6月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5国在卢森堡与法国和德国交界的小镇申根签署了关于人员自由流通的协议,简称《申根协议》,意大利(1990年11月27日)、西班牙和葡萄牙(1991年11月18日)、希腊(1992年11月6日)、奥地利(1995年4月21日)也先后加入。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议首先在法、德、荷、比、卢、葡、西7国生效,7国人员及其他欧盟国家的人员均可在7国间自由来往,第三国人员只要取得一国的申根签证,也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7国之间自由通行。意大利和奥地利分别于1997年10月和12月开始执行申根协议,从1998年3月31日起,意大利和奥地利也都取消了与申根国家之间的所有边境检查,2000年-月-日希腊也开始执行申根协议。1996年12月,丹麦、芬兰和瑞典签署了同意加入申根协议的议定书。英国和爱尔兰目前尚未加入申根协议。1997年10月签署的《阿约》将申根协议所取得的成果纳入一体化。1999年5月1日《阿约》生效,申根协议秘书处被正式并入欧盟理事会秘书处。
  经济和货币联盟
  经济和货币联盟(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简称经货联盟(EMU)。欧盟早在《罗马条约》第2条中就提出要“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1969年12月,在法国总统蓬皮杜的倡议下,欧盟六个创始国举行首脑会议,作出了建立欧洲经货联盟的原则性决定,并于1970年提出了“维尔纳报告”(Werner Report),提出了在10年间分三阶段建立经货联盟的设想。但由于受70年代初美元危机和石油危机的冲击,这一努力没有成功,各国不得不谋求其它的货币合作途径以减少美元危机的冲击。
  1989年以欧委会主席德洛尔为首的 专门委员会再次提出了分三阶段建立经货联盟的报告,史称“德洛尔报告”。1989年6月马德里首脑会议通过了该报告,欧洲经货联盟开始进入实质性建设时期。经货联盟第一阶段从1990年7月1日开始,其目标是要求成员国在欧洲货币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取消国家外汇管制,促进资本流通,同时各成员国加入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缩小汇率浮动�第二阶段自1994年1月1日开始,在法兰克福成立欧洲货币局,进一步协调各成员国的货币政策并加强欧洲货币单位,确定统一的加入经货联盟的标准和时间表;第三阶段最晚于1999年1月1日开始,逐步取消欧元区成员国的货币,逐步推广欧洲单一货币,直至完全建立经货联盟。
  1999年1月1日,欧洲经货联盟第三阶段正式开始,欧元开始在银行、外汇交易和公共债券等方面正式使用。
  《里斯本条约》通过 欧洲一体化迎契机 2009年10月2日,爱尔兰再次就旨在改革欧盟的《里斯本条约》举行全民公投,北京时间3日凌晨,计票结果显示,《里斯本条约》获得通过,使欧洲一体化进程躲过了一次分裂的可能。
  《里斯本条约》由欧盟各国领导人于2007年12月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签署。该条约旨在替代2005年被法国和荷兰否决的《欧盟宪法条约》,但仍然保留了原条约中的核心内容,主要目的是简化欧盟决策程序、精简机构和深化欧盟改革。按规定,《里斯本条约》只有在获得欧盟所有成员国批准后才能生效。为确保条约顺利通过,欧盟确定各成员国可以通过议会审批方式批准条约,而无需举行可能导致条约遭否决的全民公投。欧盟27个成员国中仅有爱尔兰一国采用全民公投方式来批约,因此爱尔兰成为《里斯本条约》能否通过的关键。
  2009年11月3日15时,捷克总统克劳斯签署了《里斯本条约》,成为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最后一个签署该条约的国家。在捷克批准《里斯本条约》后,该条约有望从12月1号开始生效,欧洲一体化进程由此将得到进一步推进。《里斯本条约》走完了批准程序,意味着欧盟将翻开新的一页。
  《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欧盟的组织机构和运营机制的变化主要体现有3个方面。一是取消原来由轮值主席国首脑担任欧盟理事会主席的做法,设立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就是“欧盟总统”,由他来代表欧盟在国际舞台上抛头露面。这个职位任期2年半,可以连任一届;二是把欧盟理事会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代表,与欧盟委员会负责对外关系事务的委员这两个职务合并,设立新的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类似外长,并扩大这个职务的权限,特别是给予这个职位对外援助的财权;三是把一些原本必须采用一致通过原则的政策领域划归到多数表决制的领域,以避免某项政策因一国反对而不能通过的尴尬局面,提高运营机制的效率。
  比利时现任首相赫尔曼·范龙佩成为第一任“欧盟总统”。 英国人凯瑟琳·阿什顿担任“欧盟外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