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又称新生物,是一种机体内的新生组织,其细胞增生呈持久性的不受周围组织约束,没有生理意义的并失去正常功能的病理生长过程,新生物通常形成肿块。肿瘤形成的原因很多,但目前仍不十分明确。多年来人们通过大量的观察与研究发现,肿瘤的发生与以下几种因素有关:
(1)接触致癌因子:在我们的生存环境中有许多致癌因子。化学致癌因子如汽车排放的尾气,化工厂的烟囱排出的废气,吸烟时烟草的燃烧产生的煤焦油,用烟直接熏制鱼、肉时都能产生致癌因子。如果长期、大量、反复地与这些致癌因子接触,就可诱发癌的产生。物理致癌因子如电离辐射、X线、放射性物质、有毒物质的长期、反复、过量接触等。
(2)机体内在因素:致癌因子只有通过机体才能表现出来。发生肿瘤的机体内在因素有遗传性、易感染性。某些肿瘤往往表现出家族性,这与肿瘤遗传性及易感染性有直接的关系。精神因素如忧郁质、精神创伤、抑郁、精神紧张等,都与肿瘤的发生发展有一定关系。
迄今为止,关于肿瘤的病因学说问题已有不少进展,但众说纷纭,仍未最后解决。目前大多数人倾向于赞同肿瘤病因的多因子概念,也就是说:
(1)肿瘤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病毒、物理、化学因素、环境等。
(2)肿瘤种类很多,各种不同的肿瘤,固然可由不同原因引起,但是不同的致癌因子可引起同一器官组织的肿瘤。
一种肿瘤常可由两个或多个因素的合并作用而引起。其中,有的因子是肿瘤发生所不可缺少的,称为致癌因子。有的因子单独作用时,并不能诱发肿瘤,但却能促进其他致癌因子的诱癌作用,称为促癌因子等等。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肿瘤并不是由一个单一因素所引起,而是在两个或多个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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