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怎么分割

如题所述


我国法律规定,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在为子女购房时,往往倾其所有。如果没有任何往来账目,子女离婚时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于出资购房的父母来讲,除非确定自己将款项赠与子女,否则均应要求子女及其配偶出具欠条或者协议等手续,防止日后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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