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奖与工资分别由两个公司发放的个税收取标准

税务说给我合并成额外收入,两个公司是同一集团公司,工作调动造成的。有专业人事解答一下吗?感觉是乱收费

无论几个地方给你发工资、奖金等,现在金三了都将你的月收入合并的,这样就会超过3500元,那你就要申报个人所得税了,我举例说明,你能理解的:

一、如你当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元,公积金*,扣个人的商业保险200元(200元是最高金额)后得到7550元,纳税所得

额=7550-3500=4050元;应交个税=4050*10% =405元, 速算扣除=105,实交个税=405-105=300元。

二、说明1:

和你说一下,这个3500元扣减是2011年9月1日开始至今天的政策。所有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都得执行的。只要你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就得自觉交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至今天还在执行哦。

三、说明2:

个人所得税是实行的收付实现制,就是你上月没有发合在这个月发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得交个人所得税的。

四、说明3:

你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在你当地的地税都能查到的,而且你当地的地税应该每年都会给纳税人一封纳税光荣的挂号信的。

五、执行的税率表格:

追问

工资和奖金分别扣税的,现在税务给合并成一个月两份工资来计算税金要补交4000块。工资12000,缴税1000多,年终奖金12000,缴税360,还要补交4000块是不是算错了

工资和奖金分别扣税的,现在税务给合并成一个月两份工资来计算税金要补交4000块。工资12000,缴税1000多,年终奖金12000,缴税360,还要补交4000块是不是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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