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组织由各地政府自己成立,城管权限视辖区情况决定,但大体都包括工商行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城市交通和环境保护等七大权限。说的简单点就是,乱扔垃圾、违章乱建、黑车黑导游、随地大小便、街头售卖盗版碟、无照经营煎饼摊和晚上10点之后的
噪音污染等等等等,城管都可以管。
城管不仅有管理权,还拥有处罚的权利。
城管局是一个主要行使处罚权的机构,如处罚无照经营的流动商贩。而这一行为,也让城管这一岗位”名声大噪“。
那有的人会问,别的地方就没有城管了吗?他们是如何维护市容整洁和街道秩序的呢?
我们看下其他地区,例如在中国香港,文明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破坏环境或者违反秩序的行为被人民所不容。另外,香港对环境等诸多问题,有非常详细的且更有操作性的法规,街头有摄像头和巡警,任何
违法行为均有可能会遭到检举或者重罚。在英国,各地政府有权规定哪条街严禁买卖,哪条街可以随意买卖无需申请执照、哪条街需要申请执照,而申请的许可只是该城市的许可。城市清洁则由市议会负责,工作不负责的话,居民可直接投诉市议会。在法国,办理小摊证照非常便捷,只要符合法规,经营者足不出户便可办好一切手续。管理者更多的是将摊贩当作服务对象而不是整治对象。
总而言之,城市管理,一靠文化教育,二靠法制规范。我们需要城市管理者,因为我们需要清洁的城市环境,我们也需要小摊小贩,因为它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城市管理不仅要靠这些执法人员,也需要广大群众的自觉和政府设立的合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