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下有法规和条例就不能开饭店的,先投诉12345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没有给处理,你将主管部门直接起诉法院,你可以起诉饭店
也可以起诉环保局过市场监管局(走行政诉讼,因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就是环保部门发布的,第81条就有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关于《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环境保护标准》HJ 554-2010
1、第423条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m
2、第622条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3、第623条
饮食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标 准编号:JGJ 64-1989
4、第334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m。
投诉方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