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不放假不给三倍工资违法吗

如题所述

国庆节不放假不给三倍工资是违法。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安排放假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三倍工资,但是不是所有的时间都支付三倍工资。国庆节的法定放假时间是三天,在这三天内加班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在后面几天加班的,这几天假期是属于调休,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
其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法定的节假日进行上班的,那么就需要按规定支付三倍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是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日,一般在此时间内进行加班的话,那么就需要按规定支付加班的费用,如果单位选择拒付的话,那么劳动者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的流程进行办理,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两种处理方法: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公司没有给节假日加班的员工付应得的工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是这需要提供加班的加班记录。当然如果对于加班费可以私了,最好就的私了,毕竟是同一个公司能够不闹大最好就是不闹大。
2、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因此公司没有给应该得到工资的员工工资,可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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