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如果没有下传单,是不是就没有事?

我朋友3月27日送往看守所,本来先说是刑政拘留,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刑事拘留了!但是派出所也没有给我看什么单子,我朋友告诉我说会下传单,但是现在以经7天了,也没有下传单。他是不是应该就没有事?我现在也看不到人,写了信去不知道能否收到?有知情人么,谢谢!

你好甘孜县公安局徐驰为你解答:你说的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你可以问问你朋友的家人是否有收到通知书

另外关于会见和通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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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2
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会将拘留通知书送达给其家属或其属地派出所,既然其只是你的朋友办案单位无义务将其拘留通知书送达给你,是否有事其家人可至办案单位了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02
没下单子并不意味着没事,不过,单子肯定会下的。只是你没有收到而已。写信法理上是允许的,但受到并看到的可能性 较小。正确的做法是聘请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和坦率。和公安机关沟通。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朋友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10-04-0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您的朋友户籍地是在外地,那么一般拘留通知要发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并且您的朋友会在居留证上面签字和按手印。如果您知道是羁押在哪个拘留所,可以让家属聘请律师去会见,了解涉嫌的罪名、提供法律帮助。因,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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