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证有什么弊端

如题所述


领取失业证是一个正常的手续。如果与原单位已经清楚地解除了劳动关系,再就业也不会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问题。同时,如果原单位为劳动者交纳了失业保险,在领取失业证的同时还能够领取失业金。所以失业证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1
1、办理就业失业证的好处
(1)可以凭此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工龄长短而定,按现行规定,领取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2)具备了申请国家无息小额贷款的条件,贷款期间国家贴息;
(3)免费参加培训,工作推荐,本来要给职业介绍机构的补贴,也会直接给你;
(4)再就业可以凭失业证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2、办理就业失业证的坏处
办理了失业证就不能领退休金?办理了失业证对就业和资格考证有影响?办理了失业证就不能评职称?错!这些全是对失业证的误解,请不要相信。
据小编了解,办理就业失业证的坏处就是,在领失业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对以后的养老和医疗会有一定的影响,但绝对不会造成上面所说的三种后果。

失业证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的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
2、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持有《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4、《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后需补办的劳动者。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6、当地其他规定。
(二)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办理流程
1、劳动者提出失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审核,由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妥;
2、经审核合格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发放失业证;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四)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一般);
收费标准:免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