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到了,当时没有报警,怎么办

如题所述

被车撞到了,当时没有报警,可以在事故后向警方报案。
交通事故的事后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4、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9、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生车祸的应当立即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应的信息,警方对现场进行处理,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划分,确定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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