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协议并经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制作判决书时可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
C.法院可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
D.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法院可不开庭迳行判决

【答案】:A, B, C
【考点】简易程序
【解析】本题是对简易程序适用中相关问题的考查。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由此可见,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协议并经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选项A正确。关于简易程序裁判文书的简化问题,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的;(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据此,在简易程序中,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制作判决书时可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选项B正确。关于简易程序的传唤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7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内容,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被告,用口头或者其他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判决结案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l34条的规定公开宣判。因此,在简易程序中,法院可用口头方式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选项C正确。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3条的规定,在一审中,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审结,可见,不管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无争议,开庭审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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