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导游这个职业好不好?一直做下去不转行的女导游,是什么样的?

如题所述

如果你现在已经在做导游了 你应该知道导游根本没什么前景的 最理想的也就是找个人把自己嫁了 转行

我国旅游市场的不规范,没有适当的组织来保障导游的正当权益,没有适当的方式来保障导游的收入来源,导游在人们的心目中的形象越来越差,导游自身也觉得这一行越来越没意思,越来越没有干头。

导游的工资水平普遍不高,拿回扣就成为旅行社和导游收入利润的一部分。

1、旅行社目前处于两难境地。如果不带客人去购物,那么势必让旅行社的报价偏高,这很容易失去市场竞争力。

2、回扣是市场的必然现象。其实在很多行业都是存在提成、回扣,只是国内旅游市场不很规范,大小旅行社、各类定点购物商店竞争都陷入恶性循环,所以迫切需要出台更符合市场的法规来规范旅游市场。

3、高回扣已成为旅游市场的“害群之马”。

4、国内外导游收入差别巨大。

请来看一下导游的收入组成吧!

1、旅行社给导游的收入。标准大约为300左右/月,当然,也有旅行社不给导游基本工资。

2、游客给的小费。境外的游客和一些出境旅游过的国内游客一般会给导游小费,以示对导游的服务表示满意,但大多数国人目前尚没有给小费的习惯。

3、出团补贴。不同旅行社定的标准有所不同,一般为每天为20—50元。

4、回扣。

导游员为什么带游客上购物商店?为什么要拿回扣呢?

近几年来,旅行社之间削价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率也越来越低,有时向游客收的“团费”竟低于所付出的成本。作为一个中介性质的旅行社靠什么来维持经营呢?于是,很多旅行社就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来填补这一“缺口”,除了降低质量标准和事后另收其他费用(随着游客投诉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行不通)外,大多数旅行社开始采用如下这些办法:

一是取消或压低导游人员的工资。在1990年初,导游人员的工资和旅行社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是大致相当的,然而近几年来,导游人员的工资多则二三百元,低则为零。

二是减少专职导游人员数量,多雇用兼职导游。由于旅游季节性非常突出,旅行社在旅游淡季时导游无事可做,在旺季时旅行社的导游不够用,于是就导致了“兼职导游”这一现象的产生。兼职导游一般有自己的职业,旅行社在雇用他们时是不给工资和福利的,只是根据导游带旅游团工作日的数量付一定的津贴,一般日津贴费为0-50元不等。

三是直接或间接向导游征收“人头费”。国际旅行社的“地陪”每带完一个旅游团,不但没有工资、津贴和福利,而且还要向旅行社交人头费大约每客10-20元。近一两年来,这种交人头费的作风也延伸到国内旅行社,旅行社根据游客的客源地把“人头费”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有的采用直接交收的方式,有的采用抵扣交通票据的方式间接收取(如某团实际产生交通费800元,旅行社只给报销300元,多出的钱由导游补上)。

四是旅游购物商店征收“人头费”。旅行社和旅游购物商店之间签订协议书,旅行社负责向该定点购物商店提供客源,该商店则按游客数量定期向旅行社交纳“人头费”。所以导游带游客去某一购物商店购物时,一定要拿“购物签单”或“回执单”,这是旅行社向购物商店索要“人头费”的凭证。比方说,某旅行社在今年4月份,共介绍3000人去某“珍珠馆”,该珍珠馆除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每次现场付给导游和司机“回扣”外,按每人次8元计,还要向旅行社付该月的人头费2.4万元。有的旅行社还给导游员分派“购物签单”的指标,如带一个华东五市旅游团要上缴5张签单,完不成任务,给旅行社带来“人头费”损失的,要导游员偿还。

导游员在“购物签单”的外在压力和“追逐佣金”的内在动力下,带旅游团频频光顾购物商店就不足为奇了。

在别的行业拿回扣似乎天经地意,只有导游这行,拿一点回扣却成为众矢之敌。说句良心话,我也不想要这些上不得台面被称为“黑钱”的回扣,但导游的工资加上少少的补贴,确实很低,没有点“回扣”的诱惑还有什么吸引力。现在有些游客很理解导游的辛苦,自愿给小费或是去购物,钱多少不在乎,作为导游这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我国导游不能向游客收取服务费,很多旅行社也不给导游发工资,只是根据导游带团的服务日给予很低的津贴费,有时甚至要倒过来向旅行社交“人头费”,导游人员所得到的佣金或小费,在或多或少、或有或无上根本没有保障,而且还要承担淡季“短暂性失业”没有收入来源的风险。至于晋升和福利,更是比不上其他行业。导游在年终时还要上缴一年一度的几百元的“年审费”,养活那些旅游行政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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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6
一样的,导游不分男女。就是比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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