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开始转股对公司是利空还是利好

如题所述

股票入门: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是好是坏?CICC,债转股,是指国家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将银行与企业之间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控股(或参股)和被控股关系。债权转股权后,原还本付息按股分红。那么,债转股是好是坏呢?

债转股意味着什么?

债转股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即国有企业的债务,转化为企业的股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或者核销企业债务,而是从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的关系,控股与被控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从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看,债转股是指债务国在面临经济困难或信用评级下降时,根据市场情况以一定的折扣用本国货币赎回外债。然后债权人以其货币投资于债务国的公司,将原债权转换为股权。这种情况被债务国称为债务证券化。

债转股的意义

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拓展了当前政策性债转股的内涵和整体模式。从改革的角度看,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实施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等改革目标密切相关,为这些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动因和条件。从发展的角度看,它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密切相关。债转股不是指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承认企业的坏账,而是淘汰旧产能,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实现资源在全社会空间的优化配置。

债转股是好是坏?

(1)可信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至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可转债在转股前是纯债券,但转股后,原债券持有人从债权人变成了公司股东,可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股利分配。

(3)可兑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根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转股是投资者享有的选择权,是一般债券所不具备的。发行可转换债券时,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还款期到期,收取本息,或者在流通市场上出售套现。

根据上面的解释,你可以清楚地看到,可转债转股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负的,债券转股为公司普通股是扩张。你想想,原来的1000万股变成了1000万股,变成了2000万股。你买1000万股时买的股票价格是5元,现在是2000万股。股价还值5元吗?所以,看一看。大部分有可转债的公司,比如000822,股价都上不去。

债转股对股价的影响?

1.债转股对投资者来说兼具债券和股权的性质,是投资者规避风险的一种选择。通常情况下,债息率低,股价上涨时,投资者获得双重收益。提前赎回是发行人打压投资者收益的一种方式。国外债转股提前赎回一般

2.公司触及债转股提前赎回。总的来说,公司发展比较理想,体现在股价上。此外,债转股提前赎回不会动用公司资金,但股数增加,财务费用减少,比单纯增发更有利。公司没有支付利息的压力。

3.募集资金容易,资金使用范围宽松,为公司兼并重组奠定了基础。

4不用担心债转股会把股价卖下来。债转股的对象一般都是战略投资者,三笑没有这个资格。公司经营中应该有一批这样的人,他们不会轻易卖出自己认为有巨大上涨空间的股票。

如何债转股?

1、应履行债转股程序。

(1)债转股的评估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评估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格。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债权出资的,应当履行评估程序。

根据《办法》第七条规定:“拟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债转股的出资额不得高于该债务的评估价值。”而且《办法》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确认债权出资额。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股东大会还需要确认评估价格,并在评估后形成决议。

(二)债转股的验资程序

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债转股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的时间和原因、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合同的标的物、债权所对应的义务的履行情况。

b、债权评估,包括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报告文号、评估基准日和评估值。

c债转股完成情况,包括已签署的债转股协议、债权人免除公司相应债务、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d、债转股依法需审批的,审批。

(三)债转股工商登记变更程序和流程

根据《办法》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

,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A、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提交债权人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双方应当对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符合该项规定作出承诺

B、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3)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综上所诉,企业在准备债转股登记资料清单时,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

A、债转股合同

B、股东会审议债转股决议

C、股东会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决议

D、验资报告

E、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F、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G、债权转股权承诺书/裁判文书/和解文书等。

2、“债转股”违规操作要处罚

在一些企业看来,国家出台管理办法,就是允许和支持“债转股”,操作上就不太认真了。

其实,国家对“债转股”违规操作的,不仅要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还会把下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债权人、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因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

相关问答: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股票可转债是什么意思: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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