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审人员在审计合同、采购申请审计等进行审阅后怎样签署意见?而又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一般在常规合同审计完后后,内审人员要签字,要怎样签意见才能更好保护自己呢
引用:“……在满足这些要求后你当然应当签字。 ”我就是想问签字时只签大名吗?审计意见不用写?比如说合同审批单,你审过之后要签字,然后意见那栏如何写才简洁明了?

想保护自己,你就要了解《合同法》,不能有明显的对企业不利的内容,如:能不给预付款的一定不给预付款,能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的不在前付款,能送货到家的不自提等,否则必须提供依据。另外在物料选型、采购价格等也必须拿出采购证据来(本部门应当有一套严格的采购流程)。总之,既然领导让你干内审就必须对企业负责,同时对自己也是很好的保护,在满足这些要求后你当然应当签字,往往在签名的同时最常见的签字内容是:“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或注明不符合要求具体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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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6
我的建议:控制风险应该把重点放在审计中,而不是签字时。

审计人员为了规避风险,签字发表意见时如果没有发现问题,一般不采取正面肯定的说法,而是说例如:“未发现违规现象”或“未发现重大违规现象”;
如果发现问题直接指出被检查对象不足之处,如”存在……问题,违反《**规章制度》”,挑别人的错,有据可依比较好。
第2个回答  2010-04-02
如实的签意见
第3个回答  2010-04-07
你是菜鸟吗?有没有问题你难道不去过程跟踪,你的工作是只管签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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