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未婚妻准备今年(2017年)结婚了,我的未婚妻是苏州人,在她的名下有一套房产(房产证是我未婚妻的名字,并且现在还在还贷款,而且房产是我未婚妻18岁之后买的,但是贷款是我未婚妻的父母在还,她的父母是还款人),我的户籍是上海的,并且我本人的名下没有房产,那么结婚后,夫妻双方在上海买一套房子算2套房吗?如果算2套房子的话,那么如果已我的名义在上海买套房子,那么这样算2套房吗?希望详细讲解一下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2套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