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201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如题所述

泰安市教育局于2010年针对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工作发布了相关须知,其中包括现场确认的重要信息。


首先,关于现场确认的时间,定于6月3日至6月5日进行。申请人请确保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确认地点为各县(市、区)教育局的政工(人事)科,携带的材料清单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需A4纸正反打印,附2寸照片。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核实个人信息。
    提供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助理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中级以上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为二级乙等以上,同样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需提供以证明个人品行。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需携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2003年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育实习报告表、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且需档案管理单位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同时附上毕业学校出具的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说明。
    请确保在报名阶段上传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需满足114像素宽和156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格式为jpg。在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与电子照片同一底板的1寸照片两张。

    请将所有复印件整理成A4纸,并按照证明材料的封面顺序装订整齐。


    以上信息由泰安市教育局于2010年5月12日发布,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2010年我省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泰安市范围内,符合教师认定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相应受理机构后,填写有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本须知及各县(市、区)教育信息网。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未按规定的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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