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所自由协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一份合同能否成立的重要因素。如果双方的合同没有标的物,一般会导致合同不生效,则双方的合同法律关系通常也就不复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即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在法律的概念上,标的物和标的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扩展资料:
标的物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总的来说,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分为四类:
一、有形财产,是指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如货币、存货、机器设备等。
二、无形财产,相对于有形财产而言,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财产。无形财产主要包括人们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等等。
三、劳务,指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或者服务。劳务既可以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劳动或服务,比如维修合同中的维修行为。
四、工作成果,指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如设计合同中完成的设计图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