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摘政策

如题所述

四个不摘指的是贫困县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
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攻坚主要政策要继续执行,
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
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后,明确了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涉及“责任体系、帮扶体系、监管体系”政策调整优化21项,其中延续12项,优化1项,调整6项,新增2项。
责任体系方面(8项)1.延续政策5项。责任落实的重点从脱贫攻坚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一是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二是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一线总指挥职责,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四是实行季度会商制度,定期对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五是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
2.优化政策1项。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调整政策1项。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
4.新增政策1项。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情况组织开展后评估。帮扶体系方面(7项)1.延续政策5项。一是省级领导原联系的脱贫县,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联系。是中央单位定点帮扶。
五是省直单位继续帮扶重点村。
六是高校继续帮扶脱贫县。调整政策1项。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对其他类型村,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作出选派安排。新增政策1项。30个乡村振兴示范县,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和部分领导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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