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非法经营烟草的司法解释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烟草犯罪的解释明确规定,违法经营超过一万元的,情节严重。 ,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非法经营一万多支香烟;三年内对非法经营烟草专卖产品处以两种以上行政处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产品的,处三万元以上。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情况尤其严重:违法经营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经营一万余支香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