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和文绣离婚后,给了她多少分手费?

如题所述

文绣与溥仪的离婚案件曾轰动一时,被当时新闻报刊大肆宣传,炸的满清遗老们的脑子嗡嗡的响,甚至文绣的族兄在报纸上公开指责文绣,文绣不甘示弱同样在报纸上进行回应。当时社会各界支持文绣,这次离婚事件被称为“刀妃革命”。

起初文绣远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儿玉芬劝说文绣离婚的,然后文绣在妹妹文珊的帮助下逃离静园,聘请律师张绍曾、张士骏、李洪岳,向法院提出诉状,控告溥仪虐待文绣,使其不堪忍受决意离婚,索要个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赡养费50万元。

溥仪无奈之下,也聘请律师林棨、林廷琛进行调解。1931年10月22日,双方最后在林棨、林廷琛的天津律师事务所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离婚后,溥仪付给文绣5.5万元生活费,同时约定文绣不得做有损害溥仪的事情,也就是文绣终身不得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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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文绣回到北平,准备回到母亲身边。然而母亲早已去世,老房子也被族人擅自变卖。文绣只得与妹妹文珊租房居住,所得的5.5万元除过支付律师费用,并被玉芬诈去部分后,也就所剩无几。

此后,文绣改回读书时的名字“傅玉芳”,在北平私立四存中小学教书,成为唯一一个教书的皇妃,后因不堪忍受骚扰辞职,过隐居生活。

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同样,中国唯一与皇帝离婚的寡妇门前是非更多。文绣门前始终有许多闲人前来一睹昔日皇妃风采。“七七事变”后,面对上门的日伪汉奸的威逼利诱,文绣巧妙拒绝,但日子过得更加据结,不得不卖掉她在刘海胡同的宅院,另找地方租房。

同时文绣以出卖体力劳动讨生活,在家里以糊纸盒挣钱度日,也在瓦工队里当过苦力工,因经不起重体力的劳累,最后在街头巷尾里,以叫卖香烟为生,饱尝了人世间的饥寒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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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文绣被介绍到华北日报社做校对工作。1947年夏,与国民党少校军官刘振东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融洽,一年后,刘振东退役,靠租平板车生活。

解放后,刘振东因有立功表现,成为一名环卫工人。1953年,文绣因病去世,年仅44岁。事后,由刘振东所在清洁队帮助钉了一具木板薄棺,埋葬在北京安定门外的公义墓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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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6
5万块的分手费。文绣和溥仪没有什么感情,而且她在皇宫的时候因为长相并不出众,一直备受冷落,特别的不开心。因为她花钱大手大脚,在离婚之后她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为了能够养活自己,她就做了很多工作,遇到了自己真心喜欢的人过着非常好的生活。
第2个回答  2021-06-26
总共有5.5万元,而且他们两个人在离婚了之后,溥仪还向对方提出了三个比较无理的要求。
第3个回答  2021-06-26
溥仪给了文绣5万元,在当时也是不小的数目了,但是作为皇帝来说,这点钱就比较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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