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每几年评估

如题所述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每五年进行一次建设成效评估。根据我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应当纳入省市级当地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作为重要评估指标。
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大力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畅通乡土人才成长通道,让各类人才会聚乡村,为乡村振兴添翼赋能。 乡土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金种子”,是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
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各地乡村存在人才流失比较严重、传统技艺技能后继乏人、人才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等问题。
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基层调研中发现,有的乡镇只有1-2个农技推广员,人才匮乏问题可窥一斑。如何选好、培育好、用好人才,让更多乡土人才“破土而出”,成为推动乡村振兴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选好乡土人才,既要“引远”也要“亲近”。如何将外出的乡村“能人”引回来,用好政策、打好“乡情牌”是关键。要对农村发展的新环境和面临的新机遇进行广泛宣传,把支持乡土人才创新创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吸引更多乡土人才回流。
法律依据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总体规划,每年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将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自评报告广泛征求区域内民众的意见,并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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