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3岁,以前在工作单位曾经缴纳过几年的养老保险,离开单位后就停交了。想知道现在怎样可以续交。是不是需要补交间断的这些年的费用?以前交过的费用怎么算?如果可以办理的话,需要什么手续,到哪里办?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转移?这种情况下续交的话,对以后的退休金的影响是什么呢?
首先,补交没有强制性,你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以的。
补交需要转移关系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之后才可以。
切记:一般补交存在滞纳金的收取,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而且还有利息的收取。这是一个庞大的金额。
其次,一般可以补交养老,医疗保险2种。
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而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三个月缓冲期,定期交纳相关待遇不受影响,一般可以断3次,否则就需要重新累计交纳年限,且不享受医疗报销。
所以没有连续交纳,你的社保就会有影响的。
第三,劳动关系发生变化时,就需要办理转移。
辞职之后,凭社保材料,比如医保卡,养老保险手册等申请转移社保关系手续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按个人方式续交,或者转移到新单位续交社保2种处理方式。
扩展资料:
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
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参考资料:养老保险——百度百科
要看户口和要上保险的所在地,如果是本地户口,在本地办理可以直接去办理,如果不是不是,就不可以直接办理了!
无业人员不是本地户口,想办社会养老保险,不可以直接办理,需要找一个单位挂靠,一般职业介绍所里会有这样的单位提供,费用全由个人给挂靠单位,挂靠单位给你上!
本来社会养老保险是福利,个人缴纳一部分,单位缴纳一部分,但是如果没有单位,自己上的话,单位缴纳部分也要自己承担,并且单位部分除非退休开始领取,否则没有退还的时候!
具体问题自己可以拨打12333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客服,专管社保这一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