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前加名字和领证后加名字有区别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房产证加名,无论领证前还是领证后,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为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因此,领证前加名和领证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所以婚前婚后加名的区别主要在于办理手续的不同:1、如果是婚前加名,由于双方还未办理结婚手续,此时想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那么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同时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才在房产证上加另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两个人需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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