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发出商品”究竟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9-18

发出商品就是货物发出了 但还没开票,是一个过渡科目,产品的所有权实际上还在你手里。

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扩展资料:

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在会计核算中,发出商品不能作为销售处理,而必须在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

为了反映和监督商品发出和收取货款的情况,应设置“发出商品”帐户组织核算。

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和代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借记该帐户,收到货款后,按发出商品成本和已收回的代垫运杂费贷记该帐户,由购货单位退回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也在该帐户的贷方反映。

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平时发生的发出商品不在“发出商品”帐户内反映,而是设置“发出商品登记簿” (见“发出商品登记簿”) 予以登记,如在月度内某项发出商品已收到货款,则可作销售处理。

参考资料:发出商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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