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追尾左后方和右后方有什么区别。后车是摩托车酒驾。前车是电动车截人?

电动车靠边停下来乘载人刚下,后面B摩托车就撞上了

发生了追尾的交通事故。那么追尾左后方和追尾右后方。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就是一个追尾的交通事故。

1、一般情况下。后车追尾前车的。基本上都是后车的全部责任。说明后车没有和前车保持有效的安全刹车距离。当前车遇到紧急情况紧急刹车时后车由于跟的太近来不及刹车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因此后车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本次事故中。追尾前车的后车是酒后驾驶摩托车。而被追尾的前车是电动车有载人的行为。但这个载人的行为。不影响责任划分。交警应该另行处罚。所以酒后驾驶的摩托车还是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酒后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摩托车有责任。摩托车的交强险首先应该对伤者进行全额理赔。交强险当中。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这三项加在一起。有1.8万元的额度。因此,电动车上面有人受伤的话。首先由机动车的交强险赔偿1.8万元。超出1.8万的部分。双方是按照责任划分比例共同承担。但是本次事故中摩托车是全责那么超出1.8万的部分仍然由摩托车一方全额赔偿。

3.1、电动车上的损失。或者是电动车上人员有其他财产损失的。例如手机。手表等。这都属于财产损失,也是由摩托车一方承担。赔偿损失,同样也是由摩托车的交强险先行承担2000元的赔偿。超出2000的部分。仍然是摩托车乙方承担。

3.2、电动车上面的伤者。在治疗期间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等。也是首先由。摩托车的交强险来赔偿。最高可以赔偿到18万。如果摩托车一方只有交强险没有购买商业险的话。那么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就是摩托车主个人自己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摩托车都是没有购买保险的。不但是商业险没有购买。有的交强险也没有购买都属于非法上路的。如果发生事故,以后摩托车主不赔偿伤者的损失。伤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摩托车司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摩托车驾驶员赔偿电动车一方的所有损失。法院判决后仍然不赔偿的。电动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庭就会查封摩托车组的账号,以及其他的不动产。经过拍卖后获得的钱款来赔偿伤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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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17
如果不是连环追尾事故,追尾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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