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参加工作, 那今年没有交过, 怎么办??

如题所述

79年参加工作,在三个单位工作,93年离职。当时还没有社保局,如果当时有档案录入,则该档案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如北京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为1992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意思是1992年10月1日以前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现在的养老保险又规定要累计缴满15年时,到达退休年龄时才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而缴费年限的长短也影响养老金的数额,为了照顾92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其1992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这类人员的缴费年限计算为:养老缴费年限=92年10月1日前的工龄+92年10月1日以后实际缴费年限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理解实际缴费年限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实际缴费年限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不应与职工所在企业的缴费情况联系在一起。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实际缴费年限与企业的缴费情况挂钩,规定若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则不计算该企业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二是职工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是非足额缴纳,欠缴年限暂时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职工补齐欠缴本金和利息后方能计算。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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