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新买了辆车,本打算当天就把所有手续都办齐,但交完钱之后才知道经销商手里没有合格证(还在厂家),要等2天,因此不能交购置税,办理牌照以及临时号牌,但当天我就把保险都上齐了,用的信息时发动机号和大架号,就这样把车开回了家。但是在第3天拿到所有办理牌照的资料后,再去车管所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认定书书上是我全责,请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理赔吗?因为也没有临时号牌,听别人说保险公司是拒赔的,如果拒赔保险公司为什么明知道我没有牌照却还要给我承保呢,而且在保单下方的注意事项里也没有对无上路行驶资格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会拒赔加以说明会给予提示。请专业的车险顾问详解,谢谢。
保险条款里并未说明: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在责任免除里也没有把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若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列不予赔偿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