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期延误如何计算.急!

我方和施工方先后签订二份合同,前合同已备案,后合同无备案。
前合同签订延期一天罚2千元(备案合同),后合同签订延期一天罚1千元,已哪份合同为准?工期共计延误100天,如按2千元计算为20万元,合同还签订了工期保证金为5万元,是不是将5万元工期保证金没收后再罚20万元?

在合同协议内容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较的一项内容。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1.接受中标通知书。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4.谈判。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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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在工程实务中,计算工期延误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期分析法。依据合同工期的网络进度计划图,对比承包人完成各种原因增加的工程量所需用工时,并考虑工序改变等影响,分析干扰事件发生之后的工期损失,计算索赔值。
  2.实测法。承包人在延期事件影响下,完成工程所实际延误的工时。
  3.类推法。即用同类工程、同类项目,同类经济技术指标如规模、造价、工期计量标准进行类比,求得各类数据。
  4.比例法。即按合同价款或者工程量增减的比例,确定工期增减值。
  5.定额法。参考国家发布的工期定额,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工期延误天数。
  6.过错分担法。如果存在两个以上的误期因素,根据当事人造成误期的过错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决定误期责任的承担。
第2个回答  2010-04-09
呵呵,既然是两个合同...那么就得分开来算罚金了...例如,你的第一个合同中的工程延误了100天,而第二个合同延误了50天那么就该算为第一个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每天2000元共罚20万,第二个工程50天就按1000元每天算共罚50000元.合同中的工期保证金这项我想是为了保证施工方因工期延误而要罚款时拒绝赔付时的押金.具体你再看一下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是押金那就得还给人家落.
第3个回答  2010-04-11
需要解决几个问题:
1、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你的工程项目是不是应该招投标?
2、前后两份合同除工期违约金外,其他实质性内容是否有不一致之处?还是后合同仅作为前合同部分内容的补充?或双方就同一工程项目施工另外达成了新的协议?
3、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及直接分包工程的情况?如果有,这些有没有影响到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前述情况如果有,请注意承包人的反索赔。
第4个回答  2010-04-20
首先,承发包双方就建设工程结算时,其结算的内容是否包括延误工期索赔的事项,是否包括延误工期索赔的数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这属于合同自由的范畴,任何人不得干涉。
其次,从结算协议内容来看,承发包双方的结算是工程价款的结算,结算内容并不包括索赔款这一项。
最后,承发包双方在结算协议上注明:“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关权利义务,双方仍按合同规定执行”,发包人依据合同条款向提出延误工期的索赔,并无不妥。
可见,虽然竣工结算完毕,但结算范围不包括工期索赔款项的,发包人仍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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