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把人家眼睛弄伤了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打架斗殴弄伤眼睛一般是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具体看情况而定,先确定弄伤别人的眼睛是否可以认定为重伤,要是认定为重伤害,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打架斗殴,因为双方肢体运动较为激烈,所以一不小心可能会碰到对方的眼睛,严重的可能会直接弄瞎对方的眼睛。那么,造成这种后果是否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可以先确定弄伤别人的眼睛是否可以认定为重伤。按规定,出现有以下伤害的即可以认定为重伤,使人肢体受伤或者毁人容貌的,具体可以按照伤残鉴定结果进行判断,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就是致人聋哑或致瞎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因此,在打架斗殴中弄伤对方的眼睛的,其实可以认定为重伤害,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双方打架斗殴,虽然可能没有直接弄瞎对方的意思,但是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除了确定弄瞎别人眼睛是否属于重伤害,得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条件。过失致人重伤罪需要满足的几个要件,行为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而弄伤眼睛侵害了对方的五官,属于身体权,因为行为人的原因导致对方伤了眼,并且致人眼伤已经达到重伤的程度,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行为人伤害对方的眼睛时,并不是故意弄伤,而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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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按相关法律规定,打架把人家眼睛弄伤的,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2个回答  2010-04-12
广东胡律师:

如果不构成“轻伤”的话就没有刑事责任,但要承担伤者以下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4-12
首先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构成了犯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10-04-12
看严不严重,构成轻伤以上可以不仅要负民事责任(犯罪)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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