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故被人打成轻微伤 请问打人者是什么罪

如题所述

  被人无故殴打成轻微伤,打人者不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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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无故被人打成轻微伤的,一般不构成刑事案件,不有负担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的 ,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法律分析
无故被人打成轻微伤,要拘留或罚款:(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轻微伤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2个回答  2015-03-23
打人者应当负责,如果造成轻微伤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赔偿。如果构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5
你好,不构成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最低标准是构成轻伤。如果你和对方不认识,他无缘无故打你,就构成寻衅滋事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4-03
首先应该做伤情鉴定,确定伤情等级,如果为轻微伤则属于治安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罚打人者,同时提出民事赔偿;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则属于刑事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追求打人者的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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