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开消防工作证明的单位有哪些??建筑施工单位可以吗

如题所述

能开消防工作证明的单位是消防重点单位单位。如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油库、百货大楼仓库、国家物资仓库等等。

大型建筑施工单位可以,小型的不行。

1、厂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应包括在内。工业厂房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

2、库房是指用于存放商品的房屋。主要用于存放怕雨雪、怕风日,要求保管条件比较好的商品。按照建筑结构分,有混凝土、砖木、简易库房等,按库房的使用要求可分为:简单库房、保温库房、自动化库房和冷藏库房等。

3、油库,凡是用来接收、储存和发放原油或原油产品的企业和单位都称为油库。同时,油库也指用以贮存油料的专用设备,因油料具有的特异性用以相对应的油库进行贮藏。油库是协调原油生产、原油加工、成品油供应及运输的纽带。

4、百货大楼指经营各种商品的商店,同时,为了推销、服务、记账和管理,下分设若干部门。1917年10月20日,中国第一家自建百货大楼开始营业。

5、国家储备仓库是指国家设置的为防止战争和应付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意外事故而储备各类物资的仓库。这是一种特殊的储备资源库。如国家储备粮库、国家储备物资仓库等。

扩展资料:

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

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高层公共建筑,大于24米。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地下公共建筑。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国家级必须是,其他达到1万吨。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棉花较轻,500吨。

5.总储量在10000m以上的木材堆场; 1万立方。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1000万元以上。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省级重点施工单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防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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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7

如下这些都可以出具消防工程师考核的证明的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八)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九)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十)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十一)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建筑施工单位可以。



扩展资料:


我国消防队伍,是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为主体,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其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并存的消防保卫力量体系。

1、公安消防队伍。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总员额近124657人,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同等待遇,是中国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主力军。

注:在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地方政府采取增加行政公安编制建立非现役公安消防队伍,人员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全国目前共有950多人。

2、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政府投资、多种体制、公开招聘、公安管理”的形式,以合同制用工方式招收专职消防队员,组建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约1万多人。

3、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在机场、港口、油田、电厂和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设有专职消防队,全国共有7.6万人,主要担负本单位内部的消防保卫任务。

基本任务: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4)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全社会成员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搞好。

消防工作具的社会性;消防管理应渗透到人类生丰收的一切领域之中,从而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社会性;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业,乃至千家万户,在生产的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人们对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对生产一时失神、失控、失误,就有可能酿成火灾,这就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经常性。

纵观多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尽管致灾原因复杂,但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火灾乃源于一人一事一时之误,这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一条真理,只有广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控制、消除火灾事故的发生,这又决定了消防工作的群众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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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0

能开消防工作证明的单位主要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队(消防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同时建筑施工单位可以开消防工作证明。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需要提供工作年限证明,这个工作年限不是必须要消防技术机构开,只要是消防重点单位就可以。

扩展资料:

到底哪些单位属于消防重点单位呢?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信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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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8-21
那么,哪些公司或事业单位可以证明你从事了消防技术工作几年了呢?
小饭馆不可以,但大型酒店可以。
小商店不可以,但商场超市可以。
居委会不可以,但消防大队可以。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只有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才可以证明您从事了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信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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