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多少种

如题所述

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节 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 罪】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大的;
(二)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 集 团的首 要分子;
(三)武 装 掩 护 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的;
(四)以暴 力 抗 拒 检 查、拘 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 毒活动的。
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 私、贩 卖、 运 输、制 造 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 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 唆未成年人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 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未经处理的,毒 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罪】非法持有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 法 持 有 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 庇 毒 品犯 罪分 子罪;窝 藏、转 移、隐 瞒 毒 品、毒 赃罪】包 庇 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的犯 罪 分 子的,为犯罪分子窝 藏、转 移、隐 瞒 毒 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缉 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 护、包 庇 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 谋的,以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 毒 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 【走 私 制 毒 物 品罪;非法买卖制毒 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 醋 酸 酐、乙 醚、三 氯 甲 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 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 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 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 法种植毒 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 粟、大 麻等毒 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 植 罂 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 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 法种 植 罂 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 法种植 罂 粟或者其他毒 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 法买 卖、运 输、携 带、持 有毒 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 法买卖、运 输、携 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 粟等毒 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 毒罪;强迫他人吸 毒罪】引 诱、教 唆、 欺 骗他人吸 食、注 射 毒 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 迫他人吸 食、注 射 毒 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 诱、教 唆、欺 骗或者强 迫未成年人吸 食、注 射 毒 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 毒罪】容留他人吸 食、注 射毒 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 法提供麻 醉 药 品、精 神 药 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 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 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 癖的麻 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 私、贩 卖 毒 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 食、注 射 毒 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 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 【毒 品犯罪的再犯】因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非 法持有毒 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 品的范围及毒 品数量的计算原则】本法所称的毒 品,是指鸦 片、海 洛 因、甲 基 苯 丙 胺( 冰 毒)、吗 啡、大 麻、可 卡 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 癖的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 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 私、贩 卖、运 输、制 造、非 法持有毒 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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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1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8、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9、非法提供麻醉 药品、精神药品罪

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在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过程中,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用于掩护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种类的认定,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在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造成执法人员死亡、重伤、多人轻伤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

第四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非法持有毒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或者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非法持有毒品的;

(二)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个回答  2017-09-16
有四种,吸毒,贩毒,种植毒品原料,加工制造毒品。
第3个回答  2017-09-19
1.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
2.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9-17
31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313.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31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31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316.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31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320.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321.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2款322.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32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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