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给对方垫付修车费后对方不给我发票

从神州租的车,买了全险。27号下午倒车的时候把对方的车顶着了,我全责,对方车掉了点漆。交警和我方保险来后给对方定损,保险公司的说“去4S店修1000但必须要发票,不去700可以不用发票。”对方选择不去4S店,我给他现场打的款(支付宝上保留转账凭证,保险公司的理赔员现场也拍照)。
现在神州那边报销保险的时候说必须要发票,我向对方索要发票,他以“当时保险理赔员说不用给发票”为由不给我发票。
除了起诉外还有什么其他简单的处理方式?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认定你方全责的,那么就对方的车辆损失你方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车辆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你的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拒绝垫付任何费用,让对方自行垫付。或者你垫付费用后,直接找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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