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纠纷案件已经二审终审了,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约6万元,但是公司拒不执行,我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查询发现原公司名下没有银行帐户、没有车辆、房产,后来只好中止执行了。现在在网上还能查到原公司信息,2017年更新了年审。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有房、有车,还有另一间公司,现在以另一间公司的名义经营。我能重新上诉,把公司法人追加为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