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对各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作抵押;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
6、惩办“首祸诸臣”;
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扩展资料:
《辛丑条约》背景:
19世纪末,尤其是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中国取得“租借”海港和筑路、开矿等重要投资特权,并且划分“势力范围”,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 。
一方面,在中国于甲午战争中战败并签订《马关条约》后,主张变法维新的思潮占据了思想界的主流,由此催生出1898年的戊戌变法,但这次变法很快归于失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辛丑条约
签订《辛丑条约》。
1、清政府必须要向每个国共赔款是4.5亿两,要用关税、盐税还有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9.8亿两;
2、规定了北京东交民巷作为使馆界,而且是允许各国驻兵保护,还有不准中国人在界内住;
3、要清政府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围是不得驻扎清政府的军队,列强能在北京安排防守使馆的卫队,而且在京榆铁路沿线包括山海关在内的12个要地驻扎军队;至少两年内禁止清政府进口军火或者是制造军火的材料;
4、大大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各种组织,违者要处死;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录用;要惩办义和团运动的人。
5、清政府要对德、日道歉。清政府各分派亲王、大臣赴德国、日本两国表示道歉,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石牌坊。
6、清政府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并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
辛丑条约的签订大大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还有大的掠夺,而且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还使清政府是完全成为了西方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彻底成为了洋人的朝廷政府。
辛丑条约的签订无疑是给当时的清政府国家还有无数的人民带来了空前沉痛的灾难和负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辛丑条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