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老师好:手指被截掉一个是不是可以办残疾证?

律师老师好:
我哥哥在车间里上班的时候,被机器压碎小拇指一个,至于被截指.
请问可不可以办残疾证?几级证?工厂里应该给于什么样的赔赏?
是一模具厂,请问法律规定工厂应赔多少?

  根据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小拇指缺失属于十级工伤(最轻的那一个级别.......)(参看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第26项)。

  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小拇指缺失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另外:1、办理残疾证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2张1寸照片到所在县(市、区)残联联系办理。
  2、残联办理残疾证不收钱。
  3、办理残疾证是当地残联一般会指定一家医院评定残疾等级。

  由于小拇指缺失不属于残疾,不能办理残疾证。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工厂应给予以下赔偿: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 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 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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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2-26
1、可以办残疾证,但具体几级,你可以向当地残联咨询,我估计是三等残疾。
2、你哥哥的情况属于工伤,工厂应该给予赔偿的,具体赔偿的数额则要根据你哥哥的伤情和治疗情况而定。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项目。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9
  如果是工作中受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按鉴定的等级享受伤残补助费。
  手指被截掉一个,构成残疾无疑,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享受工伤补助后,还可以办理残疾证。
  持自己的身份证,到县级残联申请,领取残疾证审查登记表,再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经鉴定后,将表和鉴定结论交给残联,由残联向上级残联申请残疾证,然后去残联领取残疾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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