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原告提交诉讼的同时需要提交证据吗?在审讯的过程中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吗?

我是被告,请问原告提供的证据,是要提前向法院出示吗?法院会核实真实性吗?提交证据后原告还有权提交新的证据吗?我们提交的证据是要当庭提供还是在接到传票后就要提供。我们可以在庭审过程中,提交新的证据吗?对方提交了,诉讼书以后是不是对于索赔标的金额就不能修改或增加了?如果债务涉嫌到第三人的刑事罪。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立案定罪,而对方不起诉那个第三人,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没有太多精力跟时间再去起诉那个第三人而且那个第三人是个无赖。我应该怎么办?
其实问题也不复杂。我有一处物业,出租给一家公司作为办事处。那家公司今年续租的时候,安排了他们的一个员工,跟我接洽。结果那个员工,租赁合同也没有签,并且利用公司开会为由骗走了,我四个月的房租。我们利用表见代理,这个理由跟他们公司谈判。结果他们公司说授权范围只是签约,不涉及房租,租金是打到我个人账户上是他们公司的财务打的。后来那个骗子,出现了我们和对方公司还有那个骗子到派出所去录了口供。原来那个警察说,定罪的可能性很高。但是第二天却打电话通知我们没有定罪。同在当天,他们公司通知我们要起诉我们,归还房租。我应该怎么办?

首先,法院立案后,会向双方发出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简易程序15天,普通程序30天。双方都要在这个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证据,期限届满后原则上是不能再提交证据的。但是,根据新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可以要求其说明理由,理由成立,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并依据情节训诫和罚款,被告方也可以以新的证据提出补充证据。不成立,不予采纳。
其次,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届满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或告知另行起诉。
最后,对于有关联的第三人,你可以申请追加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法院决定。追问

第三人是主要的也是关键性人物就是那个涉嫌诈骗的骗子,但是对方如果不以民事附带刑事起诉,我方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申请那个骗子加入审讯吗?还有那个骗子自从被公安局放出来以后就更加找不到他了。怎么办?还有我们现在怀疑有串通诈骗的可能性,怎么办?还有对方起诉提供的证据万一有假法院会核实并追究责任吗?原告提供的证据我作为被告可以知道有那些吗?最关键想请教您您所谓的增加罚款是什么意思?

追答

首先,可以申请的,你要你认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都可以追加进庭审中,至于同不同意由法院决定,你申请的权利是你自己的。
其次,找不到人,可以缺庭判决。
再者,如果真的存在串通诈骗的可能,法院也会视情况,驳回诉讼请求,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最新民诉法规定的诚信原则。
第四,证据有假,处理同上。作为证据,你是绝对有权查阅的,开庭前,都要交换证据的。所谓罚款,是提交证据的时候过了举证期限,法院在采纳证据的情况下,视情节,给予逾期提供证据的一方训诫、罚款。

追问

关键是假如法院缺庭判决的结果是要求我方依照要求归还房租,但是第三人也就是那个骗子是有责任的归还我的钱,但是我们找不到他人,追不回钱来怎么办?其次,我想知道,法院开庭,包括您刚刚说的举证期限等等,那一般从,法院受理到开庭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在这期间,法院宣判结果之前,对方要是一直霸占着我的房子怎么办?

追答

首先,法院判决生效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好好配合执行法官,找到那个人就行了。如果,找不到人,钱追不回来,法院的判决是一直会生效的。执行程序也是一直有效的,哪天找到了,哪天就可以让他还。
其次,一般你去法院立案,案情简单的,法院会当场立案,给你一份立案受理通知书,复杂的七天内会给答复立或不立。立案后,法院会给你一份举证通知书,让你在15或者30天内提交证据。举证期限届满后,证据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法院会自己选择一个日期开庭,一般是举证期限届满后一到两个星期内。这前前后后,最长差不多将近两个月。一般一审案件从立案审理到结案期限为6个月。
最后,至于霸占你的房子,你可以报警处理,或者等判决出来后,要求法院执行。

追问

谢谢您耐心的解答不过案情简单的,法院当场立案那什么时候会通知我?因为我是被告。还有原是不是只能在房屋的所有区域的法院进行起诉?

追答

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星期内通知,涉及房屋的纠纷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追问

最后还想请问您一下您说法院的判决,一直有效。那我有,那个骗子的身份证号码。是不是可以向院申请强制让他以后所有的收入或者是用这个身证购置的所有财产一直到足够赔偿我的金额为止。是不是可以这样操作?

追答

只要你能提供财产线索,法院就可以执行。

追问

请问什么叫?财产线索?

追答

顾名思义,财产线索就是你知道他有哪些财产(像房产、存款、股票、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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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3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一般来说,过了举证期间提供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的。
第2个回答  2013-09-13
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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