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七月二十八号正式入职,上了半个月左右的班,昨天给我打电话让我不用去了,今天带着离职报告去找他,今天去了,说我昨天是旷工,工资全部扣完一分钱没有。我一个星期前申请离职,给了我离职报告没批我,而我期间因为有时候起晚了,早会没去,他说我是旷工,早会一次没去两百。我想知道我这还能拿到工资嘛?因为我是被他口头开除,也没有填离职报告,劳动合同也只有公司有,员工没有
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公司随意扣钱也是违法的,同样是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
员工无论什么原因离职,公司都必须对工资进行结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当时他说我没工资,去劳动局也没用,我是有什么遗漏嘛还是只是吓唬
当时他说我没工资,去劳动局也没用,我是有什么遗漏嘛还是只是吓唬
当时签了劳务合同,但是我没有,只有公司有,就一份
当时签了劳务合同,但是我没有,只有公司有,就一份
追答只要是正规的劳务合同,你就可以去劳务局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