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9-03-15
商业的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门诊治疗、住院、交通工具身故等情况。
1.意外身故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为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保险人只针对身故的情况进行赔付,赔付的是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为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达到一级残疾(高残)视为身故,按身故保险金给付。
3.意外伤害医疗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为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的支出,包含门诊治疗费用支出与住院治疗费用两种情况。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或意外住院定额给付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为意外伤害造成的住院情况,依据住院天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偿的一种方式。
5.交通工具身故,乘坐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交通工具身故,赔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一般指飞机、轮船、轨道交通工具、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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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0
根据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保寿发[2009]216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第四条保险责任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