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的由来是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政协筹备会议首次会议向全国发出征稿启事,最终复字第32号图案被确定为国旗,寓意是一颗大星引导在前,几颗小星环绕其后,形成众星拱北斗之势,大星即为中国共产党,小星代表中国人民。
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6月16日,全国政协筹备会议首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小组,并向全国发出征稿启事。应征的国旗方案也各具特色,最后确定其中的复字第32号图案,经毛泽东审查通过并在9月27日的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通过作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这面国旗的设计者曾联松,是上海一名普通的经济工作者。国旗的寓意是:一颗大星引导在前,几颗小星环绕其后,形成众星拱北斗之势,大星即为中国共产党,小星代表中国人民。
五星红旗由上海人曾联松所设计,一颗大星就代表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四颗小星表示工、农、士、商的平等。在全国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五星红旗获得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会议代表一致通过,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的国旗。
国旗的寓意是:一颗大星引导在前,几颗小星环绕其后,形成众星拱北斗之势,大星即为中国共产党,小星代表中国人民,党和人民团结战斗,从胜利走向胜利。
在确定小星的数目时,他联想到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人民包括四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所以他决定以四颗小星代表广大人民。
毛泽东对五星红旗的意义作了说明: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旗面左上方一颗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现在我国人民所包括的四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每颗小星各有一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