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确认权归属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爷爷和父亲都已经去世了,在农村土地确认权,村大队干部居然把农村土地确认权登记到我叔叔名下,还是说爷爷土地什么继承人之类的。对此我说明:1 爷爷和奶奶以及父亲母亲(母亲和奶奶健在)和我属于同一个农村户口本上(而且还是一起生活,虽然爷爷去世,奶奶由叔叔抚养)但是我叔叔早在几十年前就把户口迁出别的市生活去了,现在居然还能登记到土地确认权,请问这土地确权名单登记我叔叔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么确认权名单说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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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

找法网 土地纠纷 2018-06-19 15:59:40阅读数:101

  在农村,按照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农业户口人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使用权,但是,因为集体自治,所以在农村土地权属问题上,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五)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机关组织有关部门临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裁决,并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执行。

  (六)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双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七)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土地所有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

  以上便是对“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的解答,希望对你 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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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5
农村土地不是私人的,
而是属于村集体所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
家庭发生人口变动一般
家庭内部先协商分配。
不同家庭之间土地纠纷
一般找村委调解处理。
协商不成可向农村土地
承包仲裁委申请仲裁。
再不行到法院起诉了。

超过2/3村民同意重新
分配土地应重新分配。
第2个回答  2019-04-05
不合法,因为你叔叔的户籍不在你村他只是行施抚养权而已农村土地确权是对农村户籍人员进行确权你爷爷去世可进行分户你奶奶的土地应当确权给你奶奶追问

那请问怎么解决?确认权已经写了我叔叔的名字。?向土地管理提出还是举报村干部违法操作?

追答

直接举报村干部违法操作

第3个回答  2019-04-05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
第4个回答  2019-04-05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8年3月,我国正式启动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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