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猥亵罪颁布日期

如题所述

  1979年7月6日颁布,1980年1月1日实施。
  由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79年7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五号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猥亵罪,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时就存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历次刑法修正案(一至八)没有做出修正。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节选)
  十三、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21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通过后,猥亵罪的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本词条按照修改后的罪名介绍。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 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男性 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