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的耕地现状

如题所述

耕地在地理学上是指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地球上1亿4800万方公里的陆地中大约有3100万是可耕地,但可耕地面积正以每年10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流失。而耕地流失的主因是森林开伐,森林开伐主要发生在热带地区过度开发的雨林中。森林开伐有时甚至会导致荒漠化,例如马达加斯加的中央高原上因为过度的游耕已导致严重的荒漠化。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和保障。中国作为一个拥有13 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必须要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才能满足人口的吃饭问题。 国土资源部12日晚间发布通报显示,目前我国耕地国耕地保有量保持18.24亿亩,全国耕地净减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十二五”期末18.18亿亩耕地保有量目标具备坚实基础。 中国耕地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耕地减少的趋势仍未缓解。1958~1986 年,全国累计减少耕地4073.3 万公顷,年均减少140.5 万公顷。《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耕地锐减的势头开始得到控制,1986~1995 年减少耕地684.4 万公顷,10 年间共开发复垦耕地491.2 万公顷,年均减少和净减少分别为:68.44 万公顷 和19.32 万公顷。2002 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19.65 万公顷,灾毁减少耕地5.64 万公顷,同期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6.08万公顷,增减相抵增加耕地0.79 万公顷。同期生态退耕减少耕地142.55 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4.90 万公顷,2002 年全国耕地比上年净减少168.62 万公顷。由于人口增加和耕地。
2012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
2011年度,全国耕地减少532.7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485万亩,灾毁耕地33.5万亩,生态退耕14.2万亩;同期耕地增加483.7万亩,增减相抵,耕地面积净减少49万亩。
2009年2月,国土部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574亿亩,比上一年度减少29万亩。
自此之后,国土部在三年多的时间内再未对外发布过全国耕地面积的数据,这一数据也连续缺席了2009年、2010年、2011年的《国土资源公报》。而此前,这原本是每年《国土资源公报》的核心数据之一。
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我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要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据官方统计,全国耕地面积减少速度已放缓至每年百万亩以下,而此前的1997~2007年,中国平均每年减少的耕地面积高达1132万亩。 2012年12月12日,国土资源部晚间发布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作为面向社会发布的土地权威数据,每年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广受社会关注,2011年度数据显示,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四大矛盾必须予以正视。而且作为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具体反映,这些矛盾都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首先要看到,尽管全国耕地总量基本稳定,但个别省份补充耕地困难不容忽视。粮食实现“九连增”,折射出耕地保护的支撑力度。数据显示,2009、2010、2011年连续三年全国耕地面积保持在18.24亿亩以上,2011年度耕地净减少49.0万亩,耕地净减少的势头得到了控制,国家“十二五”期末18.18亿亩耕地保有量目标有望落实。但与此同时要看到,东部沿海、辖区面积较小的直辖市和个别省份,耕地后备资源已近枯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困难,个别省市出现了难以足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情况。
其次,尽管建设用地保障有力,但我国用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从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在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建设用地保障方面,国土资源系统上下作了大量努力,有力保障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必要的用地需求。2011年度全国共安排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830万亩,并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指标90万亩,专项用于优化用地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2011年度各项用地审批控制在计划指标规模之内,但2011年作为“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启动之年,同时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各地普遍加大了投资和建设的力度,相应扩大了用地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与此同时,必须要说清楚的是,尽管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效果明显,但我国土地利用仍有挖潜空间。2011年度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取得明显效果。变更调查显示,往年批而未用的建设用地于2011年度开工建设的面积达到193.9万亩,比上年度增加102.2万亩。与此同时,实施鼓励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及荒滩等未利用地的政策也取得成效,全年建设使用未利用地190.9万亩,有效减缓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但数据还显示,2011年度新批尚未建设的土地184.6万亩,占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比重为22.1%,表明批而未用的土地仍有较大挖潜空间。
最后,必须要承认的是,尽管我国规范用地水平不断提高,但村镇用地未批先建情况,折射出深层次体制改革问题再也不能回避。变更调查显示,2011年度未批先建面积172.5万亩,数量较上年下降30.3万亩,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由上一年度的19.0%下降到17.1%。但随着城市和重点工程违法用地数量的下降,村镇建设用地未批先建问题凸显。调查显示,2011年度未批先建面积中,村庄、建制镇部分仍达92.1万亩,比重由上一年度的42.6%上升到53.4%。必须正视的现实是,在我国农村常驻人口持续减少同时,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持续扩张,这表明我国城乡二元化格局特别是“只要农村的地,不管农村的人”城镇化模式,确实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条红线。另外依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在未来12年间,需要再新增500亿公斤生产能力,以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程度,各地尤其是发达地区又都急需加大土地供应,土地供需进退,矛盾重重,同时因耕地减少而带来的各方面危机也凸现出来。
在城市化进程和现代农村建设中,倘若这些危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则将衍生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阻碍。调整土地的行政配置权、确保农民基本权益?推进土地流转、开发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引导、扶持农民积极种粮?这些集思广益的中肯的建议,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国当前耕地危机的程度和出路。它们绝不应该成为纸上谈兵,相反,这些建议需要尽快融入广大农村的切实工作中。 1.城市规模扩张过快、过大,土地利用率低
据统计,2002 年底,全国城市660个,城市面积46.48 万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25.97平方公里。1997 年利用遥感资料对全国31 个特大城市占地规模判读和量算,1986~1996 年主城区实际占地规模由3270平方公里 扩大到4910平方公里,增长了50.2%,城市用地增加与人口增长比例达到2.29∶1,高出正常比例近一倍。
在城市规模扩张过程中,工业用地占城市面积的20%~30%,超出合理限度10 个百分点(合理限度为10%~15%),工业用地规模过大并占据黄金地段,不仅土地产出率低,且污染城市环境。
2.农村居民点建设分散,宅基地审批缺乏管理和监督
中国农村人口多,居住分散,宅基地占用耕地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2000年农业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366.6 万公顷,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产权关系不明确,宅基地审批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村官成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实际审批者和受益者,使宅基地占用耕地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
3.开发区建设严重失控
据调查资料显示,2003 年底,全国各类开发区6015 个, 规划面积达3.54平方公里,超过了全国660 个城市和所有建制镇的建设用地总面积。其中,经国务院批准的只有232 家,占4.64%;经省级政府部门批准的有1019 家,占20.38%,更多的是地方盲目设立的各种开发区、工业园,造成了大量耕地的撂荒现象[6]。全国开发区有43%闲置,土地利用率低下,耕地面积正在以惊人的幅度减少。由于地方政府建设开发区占用农民大量的耕地,给农民的征地款仅是很低的补偿标准,或者不能到位、克扣、挪用、截留,带来严重的社会动荡问题。有关部门统计,土地上访案件占整个上访量的1/3。
4.耕地闲置,浪费严重
1991~1996 年,国家、集体、农民建房三项非农建设用地202 万公顷,占用耕地102 万公顷,分别超过同期计划的28%和18%。而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8585 亿元,这些资金仅够占用土地133 万公顷,实际占用耕地量的34%超出投资额度。由于土地供应严重超过投资能力,造成耕地大量闲置、浪费、利用粗放。
5.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
由于农产品价格走低,农民增收相对缓慢,农民种粮积极性降低,大片耕地被改为果园、茶园等。2002 年,全国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4.90 万公顷[1] ,已成为耕地减少的主要因素之一。 据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于1996 年完成的《中国土地的人口承载千里研究》得出:中国可以养活自己人口,但前提是必须保证耕地面积不得低于1.2 亿公顷。对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为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维持中国的长远发展,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级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为:①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②提高土地利用率;③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④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⑤占用耕地与开垦耕地相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项建设和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律依据。任同时应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耕地被占用情况。做好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工作,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规范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完善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大力推进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可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只参与管理、协调和合同签订等工作,这样就可以杜绝暗箱操作和侵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积极开展农用地合理流转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应继续提高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和水平,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严控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3.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
现阶段,中国城市化水平达到37%,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城市扩张模式,走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土地为主的路子。积极引导城市建设利用闲置土地、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积率。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镇逐步转移,对农村居民点可重新规划整理,北方重点做好旧村改造工作,提倡综合开发和集中成片建设;南方重点做好迁村并点工作。对于整理出的土地可重新组织复垦。4.清理、整顿开发区,健全审批程序
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组织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国各类开发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对一些无人投资或投资不到位,闲置、荒芜两年以上的土地,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对一些未办理审批手续或私自改变用途的,责令限期整改。
今后,开发区的设置、审批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论证、民主参与的原则。对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耕地的灭失
2002 年,中国自然灾害毁坏耕地5.64 万公顷,占当年耕地减少的3.5%[1] ,所造成的损失占当年GDP 的3%左右,高出发达国家几十倍。因此,我们应采取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加大对大江大河和荒漠化区域的综合治理力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还草的有关方针政策,恢复植被,加强生态建设。国家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耕地的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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