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诊所看中医,医生经过半天确诊开了一张药方,当我拿走时服务员拦着我说不能拿走药方?最后被他们给抢走了,问她们为何不能拿走“说这是老板规定”。那么作为患者的我们是否有权拿走药方呢?这家诊所是否有猫腻,隐情呢
患者交钱看病,处方本来就应该属于患者,到哪里买药,也是患者的权利,医生拒绝出具处方,是对患者权利的侵犯。
1、一般大药店是有处方药的,但必须拿着医生开的处方,没有医生开的处方,一般是不可以私自卖给你处方药的,处方药就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2、中国正在逐步推广“必须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规定”,在还未强制执行这一法规之前,专家建议,患者在进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应事先咨询医生,或向药店的药师进行用药咨询,尽量避免擅自用药所酿成的大祸。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方法。
第二条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批号。
第六条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志,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存储、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那我现在怎么办?是否该找电台暴光呢?
追答可以啊,先看看他们有没有开医院的资格、资质证,如果没有他们就是黑医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不是较真,想懂点法律
追答没有具体明确。否则三甲医院无纸化诊疗怎么推行?人家这头看完病那边处方就转到药房,你怎么要?难道那么多医院都违反规定了吗?
追问不是医院里,是私人诊所。
追答患者有权查看处方单吗?
□新疆都市报记者 刘嘉
都市热线5858110消息 12月4日,陈先生在五家渠一家医院看病后要求查看自己的处方单,被医院工作人员拒绝。陈先生想不通,“去医院看病,我为什么不能查看自己的处方单?”
陈先生说:“那天早上看完病后,医生让我去交钱拿药,打印出药单上显示,药品总价为1400元,我向前台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查看一下我自己的处方单,却被以‘病人不能查看处方单’为由拒绝。”陈先生说,当时因为有急事去办,所以没有看到处方单就离开了医院。
第二天,陈先生又来到医院,向前台工作人员要求查看自己的处方单,还是被告知“不能查看”,气急的陈先生找到了医院林姓负责人,反映了情况,询问“病人有没有处方单的知情权”,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由负责人带领调取了陈先生的处方单。
就此,该医院林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陈先生反映的情况他已了解过,由于医院前台工作人员带着情绪说话,才造成了陈先生的误解。病人如有查看自己处方单的要求,医院肯定会积极配合调取,但处方单是不能外带出去的,病人对自己的处方单是有知情权的。如果陈先生再有什么疑问,可以当面和院方咨询,院方会尽量给出满意答复。
这是我找到的,参考一下。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