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什么时候开始交钱

如题所述

以扬州为例,2019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筹资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扬州市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25日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1、普通城乡居民

从2020年起,普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执行“一制一档”缴费标准,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0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的部分除外)。

2、学生儿童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到校报到之日(9月1日及以后)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2020年度,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各学校参保学生65元/人的标准包干使用和管理,各高等院校要将门诊保障待遇标准和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

扩展资料:

但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经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各学校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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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02
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扣费时间为6月-7月的6日至25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请在扣费期间存足款项即可。

2015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以市政府公布为准。
  二、参保登记时间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2015年3月4日至5月31日,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补参保期。
  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三、缴费时间
扣费时间为6月-7月的6日至25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请在扣费期间存足款项即可。

  四、注意事项
  (一)从今年起,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医疗保险),可以补办参保和缴费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其他参保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补办参保及缴费手续。在新社保年度起其他时间参保的,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参保人补缴需要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款。
  为确保参保人医保卡从新社保年度起(7月1日)正常使用,请参保人在每年3-5月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于6-7月完成缴费。
  (二)补缴:已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因代扣费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款的,可登录当地地税网站“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栏目使用“银联在线缴费”自行补缴医疗保险费款;也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缴款书或采用银联POS机刷卡缴费。需要补缴的在校学生,仍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
  (三)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地税部门已停止其2015社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继续参保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2个回答  2015-08-09
  因政策限制,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1、如果是新生儿正常参保,则自参保手续完成就可以生效;
  2、如果成人参保且此前都是按规定参保缴费,则当前处于有效状态,本次缴费是为次年全年的参保缴费;但如果本次之前处于间断或者未参保状态,又因本次缴费是为次年缴费,则很有可能次年1~6月为观察期(各地政策可能有差异),观察期内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3个回答  2020-07-19
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都是在每年11月份开始到12月份才开始交钱的,每年交钱是年年涨。
第4个回答  2020-07-19
二00四年一月一日开始实行交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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