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对上海艺术生的录取分数无明显要求,学校对各省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和分配原则
1、招生计划:根据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院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院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信息发布平台、学院招生简章,及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阅。
2、招生计划分配基本原则:按照教育部和招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院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和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学院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二、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分配办法
1、在保持各省市本科招生计划与往年相比基本稳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报名总数比例和生源质量、各地录取独立学院人数占独立学院全国录取总数比例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当年度各省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
2、适当向生源质量好、报考热度高、社会需求大的专业倾斜。
3、统筹做好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适度调减属地江西及独立学院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比例,将调出招生名额和学院招生增量重点投向中西部地区、人口大省、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