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官同时开两个庭咋办

如题所述

理论上是可以一个法官同时开两个庭,必须征得当庭其他法官的同意。没啥不可以的,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也许这个律师还会非常开心,终于可以少跑一趟法院了。讲真,要是跑一趟法院,可以把手头几十个案子都结掉,律师会高兴得飞起来。

被法官催促,来回奔跑算啥,节省的时间和差旅费不香吗?

如果你熟悉律师职业的话,律师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收钱以后,跑一次法院或者不跑法院,案子就顺利了结。

除了律师喜欢这种操作,法官也喜欢啊。个别繁忙的法院,一个法官可以同时开三四个庭。看过《千王之王2000》里星爷一人打多局牌,多线操作的名场面吗?

在个别繁忙的法院,民事法官的操作也差不多。

具体方式是,在同一个时段排3-4个简单的民事案子的庭,法官宣布一个庭开始后,让当事人自己说着,书记员记录,法官则跟当事人说明后去另一个法庭再开一个副本,还是让当事人说书记员记。

四个庭来回穿梭,看哪个庭调查、质证搞得差不多了,法官过来看看笔录,没啥问题直接一锤子下去,这个庭结束。

然后去下一个庭,继续看笔录、敲锤子。

同一时段,四组当事人,四个案件,同时进行庭审,法官像酒醉的蝴蝶,在四个庭穿梭。最后,四个庭差不多时间段结束。书记员再让下一组当事人进来,又是如此操作。

效率高的话,一下午搞20个庭审,毫无压力。

开完庭,法官安排4个自己带的4个法官助理写判决草稿,写完后他看看没啥问题,大名一签,一份新鲜的判决书出炉了。

这种操作,就是所谓的团队审判模式。一个法官带4个法官助理、4个书记员,组成一个办案团队,这样的团队,一年办结2000件简易案件,轻轻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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