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不给外卖进校园,商家免费给学生发放快餐而被刑拘,你怎么看?

11月12日,在闽江学院发布将“禁止外卖车辆进校,禁止外卖进入宿舍和教室”相关规定第二天,多名外卖商家前往该校第二食堂给学生免费发放快餐。14日晚,从福州警方获悉,因鼓动学生不到食堂就餐、严重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此前在闽江学院免费发放快餐的4名外卖商家被警方行政拘留。

可以说这个学校的做法我是很赞成的,不让外卖进校园也是为了学生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可以说外卖参差不齐,卫生问题真的是频频发生,可以说学校不让外卖,进学校也是为了学生考虑,学生也应该理解校方的这种做法。

当然了,也有很多的学生喜欢外面的原因,就是因为学习或者做其他事情错过了饭点,而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没有饭了,只能叫外卖,要不就饿肚子,在我看来校园竟然不让外卖进学校,那就应该是学校园的食堂,实行一个灵动性,随时供应学生们吃饭,不要只到饭点的时候才开门,学生去食堂买饭,食堂就应该有饭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然而这个商家为了抵制校园,不让外卖进的话以免费的方式给学生发快餐,这就有点顾此失彼了,严重的违反了校方的规定,你这次公开与政府作对,显然是不可取的,如果你的孩子也在大学里面上学也叫了不干净不卫生的外卖,而出现身体状况的话,你会怎么想?

可以说大家都要遵守规定,既然不让外卖进学校,商家就不要去学校给学生们送外卖,学生也要遵守校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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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16

    福建闽江学院禁止外卖车辆进校园风波又有新进展。据福州警方通报,因鼓动学生不到食堂就餐、严重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此前在闽江学院免费发放快餐的4名外卖商家被警方行政拘留。就在校方发布多份通报,试图平息纷争之际,警方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很快引发了新一轮的热议。

    警方的《情况通报》显示,杨某等四名商家因扰乱单位秩序分别被处以十日或五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另外三名参与者则被处以二百元的罚款。很显然,当地警方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罚的。形式上看,警方的行政处罚似乎于法有据。但如果我们从行政执法的合目的性和合比例原则出发,就会发现这样的处罚决定在实质必要性上尚可商榷。

    先看杨某等人实施了哪些行为。根据警方通报,杨某共实施了召集商家、到校园食堂门口聚集、免费送快餐、鼓动学生不到食堂就餐等四大行为。抛去那些带有明显情绪化和立场倾向的措辞,我们会发现商家的这些行为并不违法。

    高校不同于一般的单位,是一个开放的公共场所。虽然一些高校对出入校门有一定的登记管理,但几乎没有一所高校是对社会完全封闭的。因此,外卖商家既然能够正常进入校园,就当然可以在校园食堂门口聚集并免费发放快餐。至于去哪里就餐,这完全是学生的自由,没人可以干预。既然学校可以倡议学生在食堂就餐,那么外卖商家也当然可以建议学生不去食堂就餐。只要不是强行阻止学生去食堂就餐,外卖商家说了什么并不阻碍学生的自主选择。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国务院集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高校的食堂经营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如果食堂觉得自己的生意受到影响,应该主动提高菜品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增强食堂对学生的吸引力,而非通过排挤外卖、限制竞争来压缩学生的选择空间。校方作为行政管理方,没必要厚此薄彼,主动介入到食堂和外卖商家之间的竞争。

    再看杨某等人的行为造成了什么后果。警方通报称,外卖商家的行为造成现场众多学生围观,食堂大门拥堵无法进出,严重扰乱学校正常秩序。看起来,似乎后果很严重。但仔细辨别就会发现,这样的所谓后果几乎在每个学校都会经常发生,根本没有科以行政处罚的必要。

    大学校园经常举办活动,学生围观乃是常事。篮球场周围就经常会有学生聚集围观,难道要把举行比赛的学生也抓起来?至于造成食堂大门拥堵无法进去,我们尚不知道究竟持续了多久,影响了多少人的就餐。但从一般经验常识出发,校方或者食堂只须派人理性交涉、有序疏导即可,没必要寻求警权介入。

    逻辑上最欠缺的是最后一句“严重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法治意义上的秩序是一种动态性的有序,是一种包容性的共处,而不是不能容忍一点聚集和拥堵。高校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地方,大学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群体,校园变成一潭死水并非教育的福音。更重要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适用条件是“致使工作、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很显然,把食堂门口的一点聚集拥堵理解为“扰乱正常秩序”,属于违背立法本意的夸大解读。

    这起外卖被拒进校园的风波背后,孰是孰非,此处不予赘述。仅就外卖商家被拘而言,完全没有必要,处罚显属过当。警权应当保持谦抑,行政处罚应当与行为性质和行为后果善意的保持适当比例。警权肆意扩张,动辄得咎,绝非法治本意。

第2个回答  2018-11-15

虽然说学校的这个规定是有点不近人情,但是这些商家的做法未免也太过分了。

首先,学校出台这样的规定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我记得之前出过一个新闻就是学生吃外卖吃坏了肚子,却讹上了学校食堂。这让学校不得不考虑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不仅是为学校的利益,更是为了同学的健康。虽然,学校餐厅的食物不如外边种类多,但总归是卫生是有保障的。还有就是如果校外人员因为送外卖而随便进出学校的话,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万一哪一天有人借着送外卖的借口进来之后,对学生施暴呢。这些都是学校必须考虑的问题。所以对于这样的规定我们不能说是不对。

反观商家的做法会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晦,确实也扰乱了学校的秩序,还是需要得到一定的惩罚的。

第3个回答  2018-11-15

其实大多数人应该能够理解商家这种极端方式的反抗手段吧,有种狗急跳墙的意思,但是抓起来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了吧,真正的那些惩罚机制应该用到刀刃上,而不是用来管理这种无聊的变相利益纷争。
也就是说,是学校禁止外卖进入校园,而商家觉得这样不合理,又没有办法改变学校的决定,所以相出来一个歪门邪道,也就是外卖不能进校园,但是学生可以出校门啊,那我就免费发放,让学生都来吃,即使我亏本,也要让学校赚不到钱。
不可否认,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算不上是一种好的反击手段,但是却能够用坚定的态度告诉学校,这个决定的不合理之处,所以学校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这样做真的合理吗?还是只是为了获取利益而采取的无聊把戏!


第4个回答  2018-11-15
个人认为商家的行为是不对的,不让学生买学校食堂的饭,属于恶性竞争,有损食堂利益,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不让外来人员和车辆进校,是学校的管理模式,也是出于对学生安全的考虑,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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